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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新生

    秦曼妮没有多想付言为什么要帮她。

    或者说,她自以为想明白了付言的动机。

    她觉得付言是听了她的故事之后,被触动了——一个被投资人和导演联手封杀的小姑娘,跟一个开酒吧的老板,在深夜的吧台边上聊了一个多小时。老板大概觉得她可怜,又刚好有钱,顺手帮了一把。

    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,有钱人做善事,古往今来都这样。

    秦曼妮没有觉得付言对她有什么不好的想法——虽然她接触的男人里,十个有八个对她有不好的想法。但付言不一样,他看她的眼神很干净,不是那种上下打量的眼神,而是一种……怎么说呢,像是在看一个还挺靠谱的员工。

    这让秦曼妮觉得安心,或者说对付言不设防。

    所以她没有拒绝,也没有矫情。

    “谢谢付哥。”她认认真真地鞠了一躬,“我一定好好学。”

    “别谢我,谢你的底子吧,不演戏白瞎了。”付言端起“后海晨雾”喝了一口,“如果演的不好,以后我再也不帮你了。”

    秦曼妮笑了,眼眶有点红,但没掉泪——她在娱乐圈混过,知道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不该哭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秦曼妮进了剧组之后,酒吧就缺了一个驻唱。

    仇凯又开始招人。

    这次他学乖了——不在网上发招聘启事了,那玩意儿来的人良莠不齐,上次秦曼妮算是撞了大运。这次他直接找了燕京几所高校的音乐学院和艺术社团,把招聘信息贴到了学生群里。

    大学生兼职,便宜、素质高、还不用交五险一金——虽然付言说了正式员工要一视同仁,但兼职不算正式员工,按小时算钱就行。

    面试了七八个人,仇凯最后选了一个——

    小姑娘叫凌晨。

    十九岁,燕京外国语学院大一学生,法语专业。

    仇凯选她的理由很简单:嗓子好。

    好到什么程度呢?面试那天,凌晨坐在台上唱了一首蔡琴的《恰似你的温柔》,仇凯站在吧台后面听了一半,放下手里的酒杯,走到付言旁边,说了句:

    “付哥,这姑娘嗓子里有东西。”

    付言当时在角落里翻一本旧杂志,听到这话抬起头来,看了台上那个姑娘一眼——

    长相普通,甚至算不上多好看。鹅蛋脸,单眼皮,鼻梁不高,嘴唇有点薄,扎着一个马尾辫,穿着一件格子衬衫和一条牛仔裤,脚上踩着一双帆布鞋。整个人站在台上,跟“驻唱歌手“这个身份完全不搭——倒像是刚从图书馆出来走错了门。

    但她一开口——

    “到如今年复一年,我不能停止怀念,怀念你怀念从前……”

    付言放下了手里的杂志。

    不是被惊艳到了,而是被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蔡琴的这首歌,他听过无数版本——蔡琴本人的、邓丽君的、甚至酒吧里其他歌手翻唱的,但没有一个像凌晨这样唱的。

    她没有蔡琴那种醇厚的低音,也没有邓丽君那种甜糯的柔情。她的声音像一条很细的丝线,从空中垂下来,不重,不轻,刚好能系住你的耳朵。

    最难得的是——稳。

    每一个音都稳稳地踩在节拍上,不抢拍不拖拍,气息控制得像用尺子量过的。这种稳不是死板,而是一种游刃有余的从容——她知道自己的声音在哪里,也知道该把它放在哪里。

    付言听着,下意识地用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——这是他判断节奏的方式,以前在美国的时候学过几年钢琴和吉他,虽然水平一般,但耳朵是被训练过的。

    音准,没问题。

    节奏,没问题。

    音色——这个才是凌晨真正的杀手锏。

    她的音色有一种很特别的质感,付言想了半天,找到了一个词:丝绒。

    不是那种光滑闪亮的丝绒,而是那种用旧了的、磨得起毛边的丝绒——温暖、柔软、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沙哑,像冬天壁炉前那条盖了好几年的毯子,不新了,但谁都不想换掉。

    一曲唱完,酒吧里安安静静的——仇凯忘了鼓掌,周磊忘了擦杯子,连正在收拾桌子的服务员都停了手。

    付言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然后放下杯子,朝台上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唱得不错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凌晨有点紧张,抿了抿嘴唇,小声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“你学过声乐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就是自己自学着唱的。”

    “自学唱的?”付言挑了挑眉,“气息控制这么好,没受过训练?”

    “我初中在合唱团待过两年,老师教过一点呼吸的方法。”

    “两年合唱团,能练成这样?”

    凌晨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:“可能是因为我从小话少,自我领会能力强一点吧。”

    付言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仇凯在旁边差点笑出声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凌晨就这么留下来了。

    兼职,每周三和周五晚上来唱,一晚一百五。对她来说,这钱不算多,但够一个月的伙食费了——燕京外国语学院的食堂一顿饭六七块,一千多块能吃一个月,加上偶尔嘴馋买个烤红薯什么的,刚好够。

    她第一次正式上班那天,穿得还是那件格子衬衫和牛仔裤,仇凯看了一眼,想说什么又没说——清吧不讲究这些,只要唱得好,穿什么都行。

    凌晨上台之后,先唱了一首英文歌——Norah Jones的《Don't Know Why》,法语专业的人唱英文歌,口音意外地标准,慵懒的爵士风被她演绎得有模有样。

    第二首是邓丽君的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,唱到“轻轻的一个吻”的时候,声音轻得像羽毛,酒吧里有几个客人不自觉地放下了酒杯。

    第三首是她自己选的——齐豫的《橄榄树》。

    “不要问我从哪里来,我的故乡在远方……”

    这首歌需要很大的气息量和高音区的控制力,对十九岁的大一新生来说,难度不小。但凌晨唱得举重若轻,高音区没有虚,低音区没有散,整首歌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,不急不慢,自有一种力量。

    付言坐在角落里,从头听到尾,一个字没说。

    等凌晨唱完下台,他叫住了仇凯。

    “这个姑娘,帮她找个老师好好培养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出来了。”仇凯点了点头,“嗓音条件确实好,就是经验少了点,台风也不太稳——唱完一首歌就低头下台,跟做了错事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台风可以练,嗓音是天生的。”付言端起酒杯晃了晃,“这姑娘的嗓子,是老天爷赏饭吃。”

    “你懂音乐?”

    “一点皮毛。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学过钢琴和吉他,正经乐器学了好几样,但没有一样学精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耳朵倒是挺毒的。”

    “耳朵毒是因为学得杂——什么都会一点,什么都不精,但好坏还是分得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仇凯看了他一眼,没再说话,转身去安排凌晨的排班了。

    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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