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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要选就选更好的

    “哇靠,你去哪打的工啊,半个月就能赚一千块?”有人感叹道。

    “也没去哪,就在我叔叔的一家饭店兼职,大家有空可以去捧捧场,给你们打折。”男生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一千块,对于现阶段大多数的高三学生来说,都是一笔巨款了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一些家庭富裕的,并没有把一千块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就比如现在的于思哲,他故意压低嗓音,轻笑两声,装作很随意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才一千块而已,也就才刚刚够今天的饭钱,这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事儿。”

    坐在他身旁的狗腿子范明明顿时帮腔道:

    “哲哥你有点脱离群众了啊,你这家境当然不把一千块放在眼里,我们哪能跟你比啊。”

    于思哲哈哈一笑:“我的错我的错,一会儿上菜了我自罚一杯。”

    说话间,他的目光还有意无意地扫过叶薇薇。

    坐在叶薇薇身旁的好闺蜜刘芸,看到这幅场景,急忙出声表示赞同:

    “于公子家境优越,人也成熟稳重,咱们这一届根本没人能比,是吧薇薇。”

    叶薇薇没有说话,只是浅浅地笑了下。

    在座的基本都知道于思哲对叶薇薇有意思,也知道人家组织这场聚会,其实就是为了叶薇薇。

    为此,于思哲也算是下了苦功夫,特意准备了个惊喜,准备在饭后表白。

    作为叶薇薇闺蜜的刘芸,自然早就被于思哲‘买通了’,所以才会有意无意地帮忙说好话。

    刘芸见叶薇薇依旧兴致不高,不由得主动挑起话题。

    “薇薇啊,当初我就跟你说,先不要着急答应林枫,说不定会遇到更好的,怎么样,是不是被我说中了?人家于大少要家境有家境,要气质有气质,哪点不比林枫强?”

    听到刘芸的话,叶薇薇顿时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心里有些不认同。

    当初刘芸就说过,先不要着急答应林枫,先等等看。

    一是能考验一下他的真心,二是,万一后面遇到更好的呢。

    当时的叶薇薇也有些不知所措,就懵懵懂懂的听从了刘芸的意见。

    可这段时间,她才发现,自己好像有点后悔了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于思哲更有钱,但叶薇薇并不觉得他比林枫强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家境并不是评判一个人好坏的标准,我倒是觉得林枫就很优秀。”

    叶薇薇一本正经地说道,

    “他学习好,长得也帅,最重要的是有上进心,他暑假也出去打工了,而且去的还是最苦最累的工地。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屋里的人顿时一阵唏嘘。

    工地的苦累,大家都清楚,他们就算打工也会选个饭店或者工厂,起码不用风吹日晒。

    但他们属实没想到,林枫竟然选择了最苦的工地去打工。

    不仅学习好,还能吃苦,实在是太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此时,于思哲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。

    自己喜欢的女生,却在为别的男生说话,这跟在他心窝捅了一刀,再撒上一把盐有什么区别?

    刘芸见状急忙出来打圆场:

    “哎呀,薇薇,他肯吃苦没错,但出去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什么,不还是为了钱吗?他辛辛苦苦半月,也就抵得上于少的一顿饭钱,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的。”

    范明明拍了一下桌子:“没错,林枫努力一辈子,也比不上于少的一根手指头。”

    于思哲对于这话十分受用,脸色也终于好看了些。

    叶薇薇依旧蹙着眉:“不是这样的,我觉得……”

    她话还没说完,就被身旁的刘芸打断了:

    “哎呀,薇薇,我们也没有贬低林枫的意思,我们只是实事求是嘛,我还是那句话,要选就选更好的。”

    叶薇薇还准备说些什么,包间门突然被人打开。

    一道身穿白色耐克短袖,脚踩阿迪板鞋,脖子上夹着一款黑莓触摸屏手机的身影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他一边走,嘴里还一边念念有词:

    “哦哦,行行行,我知道了小龙,这件事儿等我回去再处理哈,我现在在参加同学聚会,嗯嗯,挂了吧小龙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将手机高高举起又放下,就这么握在手里。

    房间顿时一片安静,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。

    “我靠,老丁?!”

    有人惊呼出声,满脸惊讶,

    “你发财了?穿了一身名牌,还换了新手机?!旧的呢?”

    “旧的早扔了,那老古董都过时了,谁还留着啊。”

    丁振华握着手机的手一直就没放下,他环视一圈,点了点头,

    “不错不错,有觉悟啊,还知道等我来了再开席。”

    屋内众人闻言纷纷翻了个白眼儿。

    谁特么等你啊,我们是等菜呢。

    范明明斜了他一眼,讥讽道:“可以啊老丁,都穿上名牌了,不会是山寨吧?”

    丁振华握着手机的手在面前晃了晃,满脸嫌弃的说道:

    “你今天出门没刷牙吗,怎么一开口一股子味儿呢?”

    这句话是他跟着林枫学的,前段时间他亲眼目睹林枫怼人,默默记下了这句。

    没想到今天派上了用场。

    范明明眼睛一瞪,猛地站起身,就要发作。

    一旁的于思哲拦住了他,语气平静:

    “老丁来了,赶紧坐吧,一会儿就开饭了。”

    这时,有四班的同学好奇地问道:

    “丁振华,就你自己来的吗,林枫没一起吗?”

    丁振华找了个位置旁边坐下,将手机拍在桌上,大咧咧地说道:

    “枫哥忙着赚大钱呢,来吃个饭的功夫就得损失好几百,都吃不回本,还来干嘛。”

    众人顿时面面相觑,这特么就算吹牛也吹得太过了吧。

    范明明嗤笑一声:

    “呦,还赚大钱呢,不就在工地上搬砖吗,临时工一天五十,对你们来说的确是大钱啊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众人顿时一片哄笑。

    丁振华丝毫不慌,他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。

    天天跟一堆纹龙画虎的前黑社会人员混在一起,也终于让他这个高中生褪去了最开始的胆怯。

    毕竟连那些人都得喊林枫老师,而自己喊林枫义父。

    说起来,自己跟那些人还是平辈呢。

    丁振华不屑地摇了摇头,用林枫经常看他的眼光看着范明明:

    “小范啊,不要用你的认知揣摩我枫哥的水准,搬砖?你见过搬砖能在半个月赚到二十万的人吗?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笑声更大了。

    二十万?还只用了半个月?

    范明明笑得前俯后仰:

    “才几天不见,我是真没到你变得这么能吹了,半个月赚二十万,做梦呢!写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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